作者: 日期:2025-11-18 浏览次数:
近日,内蒙古社会科学网公示了对于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结果,我院鄂晓梅教授、祝只舟教授、曹宇副教授获得二等奖,杜建明教授、马波副教授、马改然副教授获得叁等奖。
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名单(按作者姓氏拼音排序)
该奖项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治区政府奖,是全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高荣誉,受到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
上一条:科研动态 | 我院周珩副教授获批2025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专_x0008_项课题立项
下一条:科研动态|我院教师在《科技与法律(中英文)》(法学类颁厂厂颁滨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49号
邮编:010070
办公电话:0471-4995646
微信公众号
九一传媒公司制作网站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